申 命 記 14 ~ 申 命 記 14

picture

1 們 是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神 的 兒 女 。 不 可 為 死 人 用 刀 劃 身 , 也 不 可 將 額 上 剃 光 。

你 们 是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的 儿 女 。 不 可 为 死 人 用 刀 划 身 , 也 不 可 将 额 上 剃 光 。

2 為 你 歸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為 聖 潔 的 民 , 耶 和 華 從 地 上 的 萬 民 中 揀 選 你 特 作 自 己 的 子 民 。

因 为 你 归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为 圣 洁 的 民 , 耶 和 华 从 地 上 的 万 民 中 拣 选 你 特 作 自 己 的 子 民 。

3 可 憎 的 物 都 不 可 吃 。

凡 可 憎 的 物 都 不 可 吃 。

4 吃 的 牲 畜 就 是 牛 、 綿 羊 、 山 羊 、

可 吃 的 牲 畜 就 是 牛 、 绵 羊 、 山 羊 、

5 鹿 、 羚 羊 、 麃 子 、 野 山 羊 、 麋 鹿 、 黃 羊 、 青 羊 。

鹿 、 羚 羊 、 ? 子 、 野 山 羊 、 麋 鹿 、 黄 羊 、 青 羊 。

6 分 蹄 成 為 兩 瓣 又 倒 嚼 的 走 獸 , 你 們 都 可 以 吃 。

凡 分 蹄 成 为 两 瓣 又 倒 嚼 的 走 兽 ,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。

7 那 些 倒 嚼 或 是 分 蹄 之 中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駱 駝 、 兔 子 、 沙 番 ─ 因 為 是 倒 嚼 不 分 蹄 , 就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;

但 那 些 倒 嚼 或 是 分 蹄 之 中 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骆 驼 、 兔 子 、 沙 番 ─ 因 为 是 倒 嚼 不 分 蹄 ,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;

8 ─ 因 為 是 分 蹄 卻 不 倒 嚼 , 就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。 這 些 獸 的 肉 , 你 們 不 可 吃 , 死 的 也 不 可 摸 。

猪 ─ 因 为 是 分 蹄 却 不 倒 嚼 , 就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。 这 些 兽 的 肉 , 你 们 不 可 吃 , 死 的 也 不 可 摸 。

9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這 些 : 凡 有 翅 有 鱗 的 都 可 以 吃 ;

水 中 可 吃 的 乃 是 这 些 : 凡 有 翅 有 鳞 的 都 可 以 吃 ;

10 無 翅 無 鱗 的 都 不 可 吃 , 是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。

凡 无 翅 无 鳞 的 都 不 可 吃 , 是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。

11 潔 淨 的 鳥 , 你 們 都 可 以 吃 。

凡 洁 净 的 鸟 ,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。

12 可 吃 的 乃 是 鵰 、 狗 頭 鵰 、 紅 頭 鵰 、

不 可 吃 的 乃 是 雕 、 狗 头 雕 、 红 头 雕 、

13 、 小 鷹 、 鷂 鷹 與 其 類 ,

? 、 小 鹰 、 鹞 鹰 与 其 类 ,

14 鴉 與 其 類 ,

乌 鸦 与 其 类 ,

15 鳥 、 夜 鷹 、 魚 鷹 、 鷹 與 其 類 ,

鸵 鸟 、 夜 鹰 、 鱼 鹰 、 鹰 与 其 类 ,

16 鳥 、 貓 頭 鷹 、 角 鴟 、

? 鸟 、 猫 头 鹰 、 角 鸱 、

17 鶘 、 禿 鵰 、 鸕 鶿 、

鹈 鹕 、 秃 雕 、 鸬 ? 、

18 、 鷺 鷥 與 其 類 , 戴 鵀 與 蝙 蝠 。

鹳 、 鹭 鸶 与 其 类 , 戴 ? 与 蝙 蝠 。

19 有 翅 膀 爬 行 的 物 是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, 都 不 可 吃 。

凡 有 翅 膀 爬 行 的 物 是 与 你 们 不 洁 净 , 都 不 可 吃 。

20 潔 淨 的 鳥 , 你 們 都 可 以 吃 。

凡 洁 净 的 鸟 , 你 们 都 可 以 吃 。

21 自 死 的 , 你 們 都 不 可 吃 , 可 以 給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吃 , 或 賣 與 外 人 吃 , 因 為 你 是 歸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為 聖 潔 的 民 。 不 可 用 山 羊 羔 母 的 奶 煮 山 羊 羔 。

凡 自 死 的 , 你 们 都 不 可 吃 , 可 以 给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吃 , 或 卖 与 外 人 吃 , 因 为 你 是 归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为 圣 洁 的 民 。 不 可 用 山 羊 羔 母 的 奶 煮 山 羊 羔 。

22 要 把 你 撒 種 所 產 的 , 就 是 你 田 地 每 年 所 出 的 , 十 分 取 一 分 ;

你 要 把 你 撒 种 所 产 的 , 就 是 你 田 地 每 年 所 出 的 , 十 分 取 一 分 ;

23 要 把 你 的 五 穀 、 新 酒 、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, 並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, 吃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面 前 , 就 是 他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。 這 樣 , 你 可 以 學 習 時 常 敬 畏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。

又 要 把 你 的 五 谷 、 新 酒 、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, 并 牛 群 羊 群 中 头 生 的 , 吃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面 前 , 就 是 他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居 所 。 这 样 , 你 可 以 学 习 时 常 敬 畏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。

24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賜 福 與 你 的 時 候 ,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地 方 若 離 你 太 遠 , 那 路 也 太 長 , 使 你 不 能 把 這 物 帶 到 那 裡 去 ,

当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赐 福 与 你 的 时 候 ,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地 方 若 离 你 太 远 , 那 路 也 太 长 , 使 你 不 能 把 这 物 带 到 那 里 去 ,

25 就 可 以 換 成 銀 子 , 將 銀 子 包 起 來 , 拿 在 手 中 , 往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所 要 選 擇 的 地 方 去 。

你 就 可 以 换 成 银 子 , 将 银 子 包 起 来 , 拿 在 手 中 , 往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要 选 择 的 地 方 去 。

26 用 這 銀 子 , 隨 心 所 欲 , 或 買 牛 羊 , 或 買 清 酒 濃 酒 , 凡 你 心 所 想 的 都 可 以 買 ; 你 和 你 的 家 屬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的 面 前 吃 喝 快 樂 。

你 用 这 银 子 , 随 心 所 欲 , 或 买 牛 羊 , 或 买 清 酒 浓 酒 , 凡 你 心 所 想 的 都 可 以 买 ; 你 和 你 的 家 属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的 面 前 吃 喝 快 乐 。

27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, 你 不 可 丟 棄 他 , 因 為 他 在 你 們 中 間 無 分 無 業 。

住 在 你 城 里 的 利 未 人 , 你 不 可 丢 弃 他 , 因 为 他 在 你 们 中 间 无 分 无 业 。

28 逢 三 年 的 末 一 年 , 你 要 將 本 年 的 土 產 十 分 之 一 都 取 出 來 , 積 存 在 你 的 城 中 。

每 逢 三 年 的 末 一 年 , 你 要 将 本 年 的 土 产 十 分 之 一 都 取 出 来 , 积 存 在 你 的 城 中 。

29 你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, 和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, 並 孤 兒 寡 婦 , 都 可 以 來 , 吃 得 飽 足 。 這 樣 ,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必 在 你 手 裡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上 賜 福 與 你 。

在 你 城 里 无 分 无 业 的 利 未 人 , 和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, 并 孤 儿 寡 妇 , 都 可 以 来 , 吃 得 饱 足 。 这 样 ,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必 在 你 手 里 所 办 的 一 切 事 上 赐 福 与 你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