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耶 和 華 在 西 乃 山 對 摩 西 說 :
耶 和 华 在 西 乃 山 对 摩 西 说 :
2 你 曉 諭 以 色 列 人 說 : 你 們 到 了 我 所 賜 你 們 那 地 的 時 候 , 地 就 要 向 耶 和 華 守 安 息 。
你 晓 谕 以 色 列 人 说 : 你 们 到 了 我 所 赐 你 们 那 地 的 时 候 , 地 就 要 向 耶 和 华 守 安 息 。
3 六 年 要 耕 種 田 地 , 也 要 修 理 葡 萄 園 , 收 藏 地 的 出 產 。
六 年 要 耕 种 田 地 , 也 要 修 理 葡 萄 园 , 收 藏 地 的 出 产 。
4 第 七 年 , 地 要 守 聖 安 息 , 就 是 向 耶 和 華 守 的 安 息 , 不 可 耕 種 田 地 , 也 不 可 修 理 葡 萄 園 。
第 七 年 , 地 要 守 圣 安 息 , 就 是 向 耶 和 华 守 的 安 息 , 不 可 耕 种 田 地 , 也 不 可 修 理 葡 萄 园 。
5 遺 落 自 長 的 莊 稼 不 可 收 割 ; 沒 有 修 理 的 葡 萄 樹 也 不 可 摘 取 葡 萄 。 這 年 , 地 要 守 聖 安 息 。
遗 落 自 长 的 庄 稼 不 可 收 割 ; 没 有 修 理 的 葡 萄 树 也 不 可 摘 取 葡 萄 。 这 年 , 地 要 守 圣 安 息 。
6 地 在 安 息 年 所 出 的 , 要 給 你 和 你 的 僕 人 、 婢 女 、 雇 工 人 , 並 寄 居 的 外 人 當 食 物 。
地 在 安 息 年 所 出 的 , 要 给 你 和 你 的 仆 人 、 婢 女 、 雇 工 人 , 并 寄 居 的 外 人 当 食 物 。
7 這 年 的 土 產 也 要 給 你 的 牲 畜 和 你 地 上 的 走 獸 當 食 物 。
这 年 的 土 产 也 要 给 你 的 牲 畜 和 你 地 上 的 走 兽 当 食 物 。
8 你 要 計 算 七 個 安 息 年 , 就 是 七 七 年 。 這 便 為 你 成 了 七 個 安 息 年 , 共 是 四 十 九 年 。
你 要 计 算 七 个 安 息 年 , 就 是 七 七 年 。 这 便 为 你 成 了 七 个 安 息 年 , 共 是 四 十 九 年 。
9 當 年 七 月 初 十 日 , 你 要 大 發 角 聲 ; 這 日 就 是 贖 罪 日 , 要 在 遍 地 發 出 角 聲 。
当 年 七 月 初 十 日 , 你 要 大 发 角 声 ; 这 日 就 是 赎 罪 日 , 要 在 遍 地 发 出 角 声 。
10 第 五 十 年 , 你 們 要 當 作 聖 年 , 在 遍 地 給 一 切 的 居 民 宣 告 自 由 。 這 年 必 為 你 們 的 禧 年 , 各 人 要 歸 自 己 的 產 業 , 各 歸 本 家 。
第 五 十 年 , 你 们 要 当 作 圣 年 , 在 遍 地 给 一 切 的 居 民 宣 告 自 由 。 这 年 必 为 你 们 的 禧 年 , 各 人 要 归 自 己 的 产 业 , 各 归 本 家 。
11 第 五 十 年 要 作 為 你 們 的 禧 年 。 這 年 不 可 耕 種 ; 地 中 自 長 的 , 不 可 收 割 ; 沒 有 修 理 的 葡 萄 樹 也 不 可 摘 取 葡 萄 。
第 五 十 年 要 作 为 你 们 的 禧 年 。 这 年 不 可 耕 种 ; 地 中 自 长 的 , 不 可 收 割 ; 没 有 修 理 的 葡 萄 树 也 不 可 摘 取 葡 萄 。
12 因 為 這 是 禧 年 , 你 們 要 當 作 聖 年 , 吃 地 中 自 出 的 土 產 。
因 为 这 是 禧 年 , 你 们 要 当 作 圣 年 , 吃 地 中 自 出 的 土 产 。
13 這 禧 年 , 你 們 各 人 要 歸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这 禧 年 , 你 们 各 人 要 归 自 己 的 地 业 。
14 你 若 賣 甚 麼 給 鄰 舍 , 或 是 從 鄰 舍 的 手 中 買 甚 麼 , 彼 此 不 可 虧 負 。
你 若 卖 甚 麽 给 邻 舍 , 或 是 从 邻 舍 的 手 中 买 甚 麽 , 彼 此 不 可 亏 负 。
15 你 要 按 禧 年 以 後 的 年 數 向 鄰 舍 買 ; 他 也 要 按 年 數 的 收 成 賣 給 你 。
你 要 按 禧 年 以 後 的 年 数 向 邻 舍 买 ; 他 也 要 按 年 数 的 收 成 卖 给 你 。
16 年 歲 若 多 , 要 照 數 加 添 價 值 ; 年 歲 若 少 , 要 照 數 減 去 價 值 , 因 為 他 照 收 成 的 數 目 賣 給 你 。
年 岁 若 多 , 要 照 数 加 添 价 值 ; 年 岁 若 少 , 要 照 数 减 去 价 值 , 因 为 他 照 收 成 的 数 目 卖 给 你 。
17 你 們 彼 此 不 可 虧 負 , 只 要 敬 畏 你 們 的 神 , 因 為 我 是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。
你 们 彼 此 不 可 亏 负 , 只 要 敬 畏 你 们 的 神 , 因 为 我 是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。
18 我 的 律 例 , 你 們 要 遵 行 , 我 的 典 章 , 你 們 要 謹 守 , 就 可 以 在 那 地 上 安 然 居 住 。
我 的 律 例 , 你 们 要 遵 行 , 我 的 典 章 , 你 们 要 谨 守 , 就 可 以 在 那 地 上 安 然 居 住 。
19 地 必 出 土 產 , 你 們 就 要 吃 飽 , 在 那 地 上 安 然 居 住 。
地 必 出 土 产 , 你 们 就 要 吃 饱 , 在 那 地 上 安 然 居 住 。
20 你 們 若 說 : 這 第 七 年 我 們 不 耕 種 , 也 不 收 藏 土 產 , 吃 甚 麼 呢 ?
你 们 若 说 : 这 第 七 年 我 们 不 耕 种 , 也 不 收 藏 土 产 , 吃 甚 麽 呢 ?
21 我 必 在 第 六 年 將 我 所 命 的 福 賜 給 你 們 , 地 便 生 三 年 的 土 產 。
我 必 在 第 六 年 将 我 所 命 的 福 赐 给 你 们 , 地 便 生 三 年 的 土 产 。
22 第 八 年 , 你 們 要 耕 種 , 也 要 吃 陳 糧 , 等 到 第 九 年 出 產 收 來 的 時 候 , 你 們 還 吃 陳 糧 。
第 八 年 , 你 们 要 耕 种 , 也 要 吃 陈 粮 , 等 到 第 九 年 出 产 收 来 的 时 候 , 你 们 还 吃 陈 粮 。
23 地 不 可 永 賣 , 因 為 地 是 我 的 ; 你 們 在 我 面 前 是 客 旅 , 是 寄 居 的 。
地 不 可 永 卖 , 因 为 地 是 我 的 ; 你 们 在 我 面 前 是 客 旅 , 是 寄 居 的 。
24 在 你 們 所 得 為 業 的 全 地 , 也 要 准 人 將 地 贖 回 。
在 你 们 所 得 为 业 的 全 地 , 也 要 准 人 将 地 赎 回 。
25 你 的 弟 兄 ( 弟 兄 是 指 本 國 人 說 ; 下 同 ) 若 漸 漸 窮 乏 , 賣 了 幾 分 地 業 , 他 至 近 的 親 屬 就 要 來 把 弟 兄 所 賣 的 贖 回 。
你 的 弟 兄 ( 弟 兄 是 指 本 国 人 说 ; 下 同 ) 若 渐 渐 穷 乏 , 卖 了 几 分 地 业 , 他 至 近 的 亲 属 就 要 来 把 弟 兄 所 卖 的 赎 回 。
26 若 沒 有 能 給 他 贖 回 的 , 他 自 己 漸 漸 富 足 , 能 夠 贖 回 ,
若 没 有 能 给 他 赎 回 的 , 他 自 己 渐 渐 富 足 , 能 够 赎 回 ,
27 就 要 算 出 賣 地 的 年 數 , 把 餘 剩 年 數 的 價 值 還 那 買 主 , 自 己 便 歸 回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就 要 算 出 卖 地 的 年 数 , 把 馀 剩 年 数 的 价 值 还 那 买 主 , 自 己 便 归 回 自 己 的 地 业 。
28 倘 若 不 能 為 自 己 得 回 所 賣 的 , 仍 要 存 在 買 主 的 手 裡 直 到 禧 年 ; 到 了 禧 年 , 地 業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, 自 己 便 歸 回 自 己 的 地 業 。
倘 若 不 能 为 自 己 得 回 所 卖 的 , 仍 要 存 在 买 主 的 手 里 直 到 禧 年 ; 到 了 禧 年 , 地 业 要 出 买 主 的 手 , 自 己 便 归 回 自 己 的 地 业 。
29 人 若 賣 城 內 的 住 宅 , 賣 了 以 後 , 一 年 之 內 可 以 贖 回 ; 在 一 整 年 , 必 有 贖 回 的 權 柄 。
人 若 卖 城 内 的 住 宅 , 卖 了 以 後 , 一 年 之 内 可 以 赎 回 ; 在 一 整 年 , 必 有 赎 回 的 权 柄 。
30 若 在 一 整 年 之 內 不 贖 回 , 這 城 內 的 房 屋 就 定 準 永 歸 買 主 , 世 世 代 代 為 業 ; 在 禧 年 也 不 得 出 買 主 的 手 。
若 在 一 整 年 之 内 不 赎 回 , 这 城 内 的 房 屋 就 定 准 永 归 买 主 , 世 世 代 代 为 业 ; 在 禧 年 也 不 得 出 买 主 的 手 。
31 但 房 屋 在 無 城 牆 的 村 莊 裡 , 要 看 如 鄉 下 的 田 地 一 樣 , 可 以 贖 回 ; 到 了 禧 年 , 都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。
但 房 屋 在 无 城 墙 的 村 庄 里 , 要 看 如 乡 下 的 田 地 一 样 , 可 以 赎 回 ; 到 了 禧 年 , 都 要 出 买 主 的 手 。
32 然 而 利 未 人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邑 , 其 中 的 房 屋 , 利 未 人 可 以 隨 時 贖 回 。
然 而 利 未 人 所 得 为 业 的 城 邑 , 其 中 的 房 屋 , 利 未 人 可 以 随 时 赎 回 。
33 若 是 一 個 利 未 人 不 將 所 賣 的 房 屋 贖 回 , 是 在 所 得 為 業 的 城 內 , 到 了 禧 年 就 要 出 買 主 的 手 , 因 為 利 未 人 城 邑 的 房 屋 是 他 們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產 業 。
若 是 一 个 利 未 人 不 将 所 卖 的 房 屋 赎 回 , 是 在 所 得 为 业 的 城 内 , 到 了 禧 年 就 要 出 买 主 的 手 , 因 为 利 未 人 城 邑 的 房 屋 是 他 们 在 以 色 列 人 中 的 产 业 。
34 只 是 他 們 各 城 郊 野 之 地 不 可 賣 , 因 為 是 他 們 永 遠 的 產 業 。
只 是 他 们 各 城 郊 野 之 地 不 可 卖 , 因 为 是 他 们 永 远 的 产 业 。
35 你 的 弟 兄 在 你 那 裡 若 漸 漸 貧 窮 , 手 中 缺 乏 , 你 就 要 幫 補 他 , 使 他 與 你 同 住 , 像 外 人 和 寄 居 的 一 樣 。
你 的 弟 兄 在 你 那 里 若 渐 渐 贫 穷 , 手 中 缺 乏 , 你 就 要 帮 补 他 , 使 他 与 你 同 住 , 像 外 人 和 寄 居 的 一 样 。
36 不 可 向 他 取 利 , 也 不 可 向 他 多 要 ; 只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, 使 你 的 弟 兄 與 你 同 住 。
不 可 向 他 取 利 , 也 不 可 向 他 多 要 ; 只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, 使 你 的 弟 兄 与 你 同 住 。
37 你 借 錢 給 他 , 不 可 向 他 取 利 ; 借 糧 給 他 , 也 不 可 向 他 多 要 。
你 借 钱 给 他 , 不 可 向 他 取 利 ; 借 粮 给 他 , 也 不 可 向 他 多 要 。
38 我 是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, 曾 領 你 們 從 埃 及 地 出 來 , 為 要 把 迦 南 地 賜 給 你 們 , 要 作 你 們 的 神 。
我 是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, 曾 领 你 们 从 埃 及 地 出 来 , 为 要 把 迦 南 地 赐 给 你 们 , 要 作 你 们 的 神 。
39 你 的 弟 兄 若 在 你 那 裡 漸 漸 窮 乏 , 將 自 己 賣 給 你 , 不 可 叫 他 像 奴 僕 服 事 你 。
你 的 弟 兄 若 在 你 那 里 渐 渐 穷 乏 , 将 自 己 卖 给 你 , 不 可 叫 他 像 奴 仆 服 事 你 。
40 他 要 在 你 那 裡 像 雇 工 人 和 寄 居 的 一 樣 , 要 服 事 你 直 到 禧 年 。
他 要 在 你 那 里 像 雇 工 人 和 寄 居 的 一 样 , 要 服 事 你 直 到 禧 年 。
41 到 了 禧 年 , 他 和 他 兒 女 要 離 開 你 , 一 同 出 去 歸 回 本 家 , 到 他 祖 宗 的 地 業 那 裡 去 。
到 了 禧 年 , 他 和 他 儿 女 要 离 开 你 , 一 同 出 去 归 回 本 家 , 到 他 祖 宗 的 地 业 那 里 去 。
42 因 為 他 們 是 我 的 僕 人 , 是 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, 不 可 賣 為 奴 僕 。
因 为 他 们 是 我 的 仆 人 , 是 我 从 埃 及 地 领 出 来 的 , 不 可 卖 为 奴 仆 。
43 不 可 嚴 嚴 的 轄 管 他 , 只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。
不 可 严 严 的 辖 管 他 , 只 要 敬 畏 你 的 神 。
44 至 於 你 的 奴 僕 、 婢 女 , 可 以 從 你 四 圍 的 國 中 買 。
至 於 你 的 奴 仆 、 婢 女 , 可 以 从 你 四 围 的 国 中 买 。
45 並 且 那 寄 居 在 你 們 中 間 的 外 人 和 他 們 的 家 屬 , 在 你 們 地 上 所 生 的 , 你 們 也 可 以 從 其 中 買 人 ; 他 們 要 作 你 們 的 產 業 。
并 且 那 寄 居 在 你 们 中 间 的 外 人 和 他 们 的 家 属 , 在 你 们 地 上 所 生 的 , 你 们 也 可 以 从 其 中 买 人 ; 他 们 要 作 你 们 的 产 业 。
46 你 們 要 將 他 們 遺 留 給 你 們 的 子 孫 為 產 業 , 要 永 遠 從 他 們 中 間 揀 出 奴 僕 ; 只 是 你 們 的 弟 兄 以 色 列 人 , 你 們 不 可 嚴 嚴 的 轄 管 。
你 们 要 将 他 们 遗 留 给 你 们 的 子 孙 为 产 业 , 要 永 远 从 他 们 中 间 拣 出 奴 仆 ; 只 是 你 们 的 弟 兄 以 色 列 人 , 你 们 不 可 严 严 的 辖 管 。
47 住 在 你 那 裡 的 外 人 , 或 是 寄 居 的 , 若 漸 漸 富 足 , 你 的 弟 兄 卻 漸 漸 窮 乏 , 將 自 己 賣 給 那 外 人 , 或 是 寄 居 的 , 或 是 外 人 的 宗 族 ,
住 在 你 那 里 的 外 人 , 或 是 寄 居 的 , 若 渐 渐 富 足 , 你 的 弟 兄 却 渐 渐 穷 乏 , 将 自 己 卖 给 那 外 人 , 或 是 寄 居 的 , 或 是 外 人 的 宗 族 ,
48 賣 了 以 後 , 可 以 將 他 贖 回 。 無 論 是 他 的 弟 兄 ,
卖 了 以 後 , 可 以 将 他 赎 回 。 无 论 是 他 的 弟 兄 ,
49 或 伯 叔 、 伯 叔 的 兒 子 , 本 家 的 近 支 , 都 可 以 贖 他 。 他 自 己 若 漸 漸 富 足 , 也 可 以 自 贖 。
或 伯 叔 、 伯 叔 的 儿 子 , 本 家 的 近 支 , 都 可 以 赎 他 。 他 自 己 若 渐 渐 富 足 , 也 可 以 自 赎 。
50 他 要 和 買 主 計 算 , 從 賣 自 己 的 那 年 起 , 算 到 禧 年 ; 所 賣 的 價 值 照 著 年 數 多 少 , 好 像 工 人 每 年 的 工 價 。
他 要 和 买 主 计 算 , 从 卖 自 己 的 那 年 起 , 算 到 禧 年 ; 所 卖 的 价 值 照 着 年 数 多 少 , 好 像 工 人 每 年 的 工 价 。
51 若 缺 少 的 年 數 多 , 就 要 按 著 年 數 從 買 價 中 償 還 他 的 贖 價
若 缺 少 的 年 数 多 , 就 要 按 着 年 数 从 买 价 中 偿 还 他 的 赎 价
52 若 到 禧 年 只 缺 少 幾 年 , 就 要 按 著 年 數 和 買 主 計 算 , 償 還 他 的 贖 價 。
若 到 禧 年 只 缺 少 几 年 , 就 要 按 着 年 数 和 买 主 计 算 , 偿 还 他 的 赎 价 。
53 他 和 買 主 同 住 , 要 像 每 年 雇 的 工 人 , 買 主 不 可 嚴 嚴 的 轄 管 他 。
他 和 买 主 同 住 , 要 像 每 年 雇 的 工 人 , 买 主 不 可 严 严 的 辖 管 他 。
54 他 若 不 這 樣 被 贖 , 到 了 禧 年 , 要 和 他 的 兒 女 一 同 出 去 。
他 若 不 这 样 被 赎 , 到 了 禧 年 , 要 和 他 的 儿 女 一 同 出 去 。
55 因 為 以 色 列 人 都 是 我 的 僕 人 , 是 我 從 埃 及 地 領 出 來 的 。 我 是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。
因 为 以 色 列 人 都 是 我 的 仆 人 , 是 我 从 埃 及 地 领 出 来 的 。 我 是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