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 命 記 12 ~ 申 命 記 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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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們 存 活 於 世 的 日 子 ,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列 祖 的 神 所 賜 你 們 為 業 的 地 上 , 要 謹 守 遵 行 的 律 例 典 章 乃 是 這 些 :

你 们 存 活 於 世 的 日 子 ,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列 祖 的 神 所 赐 你 们 为 业 的 地 上 , 要 谨 守 遵 行 的 律 例 典 章 乃 是 这 些 :

2 們 要 將 所 趕 出 的 國 民 事 奉 神 的 各 地 方 , 無 論 是 在 高 山 , 在 小 山 , 在 各 青 翠 樹 下 , 都 毀 壞 了 ;

你 们 要 将 所 赶 出 的 国 民 事 奉 神 的 各 地 方 , 无 论 是 在 高 山 , 在 小 山 , 在 各 青 翠 树 下 , 都 毁 坏 了 ;

3 要 拆 毀 他 們 的 祭 壇 , 打 碎 他 們 的 柱 像 , 用 火 焚 燒 他 們 的 木 偶 , 砍 下 他 們 雕 刻 的 神 像 , 並 將 其 名 從 那 地 方 除 滅 。

也 要 拆 毁 他 们 的 祭 坛 , 打 碎 他 们 的 柱 像 , 用 火 焚 烧 他 们 的 木 偶 , 砍 下 他 们 雕 刻 的 神 像 , 并 将 其 名 从 那 地 方 除 灭 。

4 們 不 可 照 他 們 那 樣 事 奉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。

你 们 不 可 照 他 们 那 样 事 奉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。

5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從 你 們 各 支 派 中 選 擇 何 處 為 立 他 名 的 居 所 , 你 們 就 當 往 那 裡 去 求 問 ,

但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从 你 们 各 支 派 中 选 择 何 处 为 立 他 名 的 居 所 , 你 们 就 当 往 那 里 去 求 问 ,

6 你 們 的 燔 祭 、 平 安 祭 、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,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, 並 還 願 祭 、 甘 心 祭 ,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, 都 奉 到 那 裡 。

将 你 们 的 燔 祭 、 平 安 祭 、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, 和 手 中 的 举 祭 , 并 还 愿 祭 、 甘 心 祭 , 以 及 牛 群 羊 群 中 头 生 的 , 都 奉 到 那 里 。

7 那 裡 ,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神 的 面 前 , 你 們 和 你 們 的 家 屬 都 可 以 吃 , 並 且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一 切 事 蒙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賜 福 , 就 都 歡 樂 。

在 那 里 ,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的 面 前 , 你 们 和 你 们 的 家 属 都 可 以 吃 , 并 且 因 你 手 所 办 的 一 切 事 蒙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赐 福 , 就 都 欢 乐 。

8 們 今 日 在 這 裡 所 行 的 是 各 人 行 自 己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, 你 們 將 來 不 可 這 樣 行 ;

我 们 今 日 在 这 里 所 行 的 是 各 人 行 自 己 眼 中 看 为 正 的 事 , 你 们 将 来 不 可 这 样 行 ;

9 為 你 們 還 沒 有 到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安 息 地 , 所 給 你 的 產 業 。

因 为 你 们 还 没 有 到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赐 你 的 安 息 地 , 所 给 你 的 产 业 。

10 你 們 過 了 約 但 河 , 得 以 住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神 使 你 們 承 受 為 業 之 地 , 又 使 你 們 太 平 , 不 被 四 圍 的 一 切 仇 敵 擾 亂 , 安 然 居 住 。

但 你 们 过 了 约 但 河 , 得 以 住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使 你 们 承 受 为 业 之 地 , 又 使 你 们 太 平 , 不 被 四 围 的 一 切 仇 敌 扰 乱 , 安 然 居 住 。

11 時 要 將 我 所 吩 咐 你 們 的 燔 祭 、 平 安 祭 、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, 和 手 中 的 舉 祭 , 並 向 耶 和 華 許 願 獻 的 一 切 美 祭 , 都 奉 到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為 他 名 的 居 所 。

那 时 要 将 我 所 吩 咐 你 们 的 燔 祭 、 平 安 祭 、 十 分 取 一 之 物 , 和 手 中 的 举 祭 , 并 向 耶 和 华 许 愿 献 的 一 切 美 祭 , 都 奉 到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神 所 选 择 要 立 为 他 名 的 居 所 。

12 們 和 兒 女 、 僕 婢 , 並 住 在 你 們 城 裡 無 分 無 業 的 利 未 人 , 都 要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們 的 神 面 前 歡 樂 。

你 们 和 儿 女 、 仆 婢 , 并 住 在 你 们 城 里 无 分 无 业 的 利 未 人 , 都 要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们 的 神 面 前 欢 乐 。

13 要 謹 慎 , 不 可 在 你 所 看 中 的 各 處 獻 燔 祭 。

你 要 谨 慎 , 不 可 在 你 所 看 中 的 各 处 献 燔 祭 。

14 獨 耶 和 華 從 你 那 一 支 派 中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, 你 就 要 在 那 裡 獻 燔 祭 , 行 我 一 切 所 吩 咐 你 的 。

惟 独 耶 和 华 从 你 那 一 支 派 中 所 选 择 的 地 方 , 你 就 要 在 那 里 献 燔 祭 , 行 我 一 切 所 吩 咐 你 的 。

15 而 , 在 你 各 城 裡 都 可 以 照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福 分 , 隨 心 所 欲 宰 牲 吃 肉 ; 無 論 潔 淨 人 不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, 就 如 吃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。

然 而 , 在 你 各 城 里 都 可 以 照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赐 你 的 福 分 , 随 心 所 欲 宰 牲 吃 肉 ; 无 论 洁 净 人 不 洁 净 人 都 可 以 吃 , 就 如 吃 羚 羊 与 鹿 一 般 。

16 是 不 可 吃 血 , 要 倒 在 地 上 ,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。

只 是 不 可 吃 血 , 要 倒 在 地 上 , 如 同 倒 水 一 样 。

17 的 五 穀 、 新 酒 ,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, 或 是 牛 群 羊 群 中 頭 生 的 , 或 是 你 許 願 獻 的 , 甘 心 獻 的 , 或 是 手 中 的 舉 祭 , 都 不 可 在 你 城 裡 吃 。

你 的 五 谷 、 新 酒 , 和 油 的 十 分 之 一 , 或 是 牛 群 羊 群 中 头 生 的 , 或 是 你 许 愿 献 的 , 甘 心 献 的 , 或 是 手 中 的 举 祭 , 都 不 可 在 你 城 里 吃 。

18 要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面 前 吃 ,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所 要 選 擇 的 地 方 , 你 和 兒 女 、 僕 婢 , 並 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, 都 可 以 吃 ; 也 要 因 你 手 所 辦 的 ,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面 前 歡 樂 。

但 要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面 前 吃 ,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要 选 择 的 地 方 , 你 和 儿 女 、 仆 婢 , 并 住 在 你 城 里 的 利 未 人 , 都 可 以 吃 ; 也 要 因 你 手 所 办 的 ,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面 前 欢 乐 。

19 要 謹 慎 ,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永 不 可 丟 棄 利 未 人 。

你 要 谨 慎 , 在 你 所 住 的 地 方 永 不 可 丢 弃 利 未 人 。

20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照 他 所 應 許 擴 張 你 境 界 的 時 候 , 你 心 裡 想 要 吃 肉 , 說 : 我 要 吃 肉 , 就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地 吃 肉 。

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照 他 所 应 许 扩 张 你 境 界 的 时 候 , 你 心 里 想 要 吃 肉 , 说 : 我 要 吃 肉 , 就 可 以 随 心 所 欲 地 吃 肉 。

21 和 華 ─ 你 神 所 選 擇 要 立 他 名 的 地 方 若 離 你 太 遠 , 就 可 以 照 我 所 吩 咐 的 , 將 耶 和 華 賜 給 你 的 牛 羊 取 些 宰 了 , 可 以 隨 心 所 欲 在 你 城 裡 吃 。

耶 和 华 ─ 你 神 所 选 择 要 立 他 名 的 地 方 若 离 你 太 远 , 就 可 以 照 我 所 吩 咐 的 , 将 耶 和 华 赐 给 你 的 牛 羊 取 些 宰 了 , 可 以 随 心 所 欲 在 你 城 里 吃 。

22 吃 那 肉 , 要 像 吃 羚 羊 與 鹿 一 般 ; 無 論 潔 淨 人 不 潔 淨 人 都 可 以 吃 。

你 吃 那 肉 , 要 像 吃 羚 羊 与 鹿 一 般 ; 无 论 洁 净 人 不 洁 净 人 都 可 以 吃 。

23 是 你 要 心 意 堅 定 , 不 可 吃 血 , 因 為 血 是 生 命 ; 不 可 將 血 ( 原 文 作 生 命 ) 與 肉 同 吃 。

只 是 你 要 心 意 坚 定 , 不 可 吃 血 , 因 为 血 是 生 命 ; 不 可 将 血 ( 原 文 作 生 命 ) 与 肉 同 吃 。

24 可 吃 血 , 要 倒 在 地 上 , 如 同 倒 水 一 樣 。

不 可 吃 血 , 要 倒 在 地 上 , 如 同 倒 水 一 样 。

25 可 吃 血 。 這 樣 , 你 行 耶 和 華 眼 中 看 為 正 的 事 ,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得 福 。

不 可 吃 血 。 这 样 , 你 行 耶 和 华 眼 中 看 为 正 的 事 , 你 和 你 的 子 孙 就 可 以 得 福 。

26 是 你 分 別 為 聖 的 物 和 你 的 還 願 祭 要 奉 到 耶 和 華 所 選 擇 的 地 方 去 。

只 是 你 分 别 为 圣 的 物 和 你 的 还 愿 祭 要 奉 到 耶 和 华 所 选 择 的 地 方 去 。

27 的 燔 祭 , 連 肉 帶 血 , 都 要 獻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的 壇 上 。 平 安 祭 的 血 要 倒 在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的 壇 上 ; 平 安 祭 的 肉 , 你 自 己 可 以 吃 。

你 的 燔 祭 , 连 肉 带 血 , 都 要 献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的 坛 上 。 平 安 祭 的 血 要 倒 在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的 坛 上 ; 平 安 祭 的 肉 , 你 自 己 可 以 吃 。

28 要 謹 守 聽 從 我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話 , 行 耶 和 華 ─ 你 神 眼 中 看 為 善 , 看 為 正 的 事 。 這 樣 , 你 和 你 的 子 孫 就 可 以 永 遠 享 福 。

你 要 谨 守 听 从 我 所 吩 咐 的 一 切 话 , 行 耶 和 华 ─ 你 神 眼 中 看 为 善 , 看 为 正 的 事 。 这 样 , 你 和 你 的 子 孙 就 可 以 永 远 享 福 。

29 和 華 ─ 你 神 將 你 要 去 趕 出 的 國 民 從 你 面 前 剪 除 , 你 得 了 他 們 的 地 居 住 ,

耶 和 华 ─ 你 神 将 你 要 去 赶 出 的 国 民 从 你 面 前 剪 除 , 你 得 了 他 们 的 地 居 住 ,

30 時 就 要 謹 慎 , 不 可 在 他 們 除 滅 之 後 隨 從 他 們 的 惡 俗 , 陷 入 網 羅 , 也 不 可 訪 問 他 們 的 神 說 : 這 些 國 民 怎 樣 事 奉 他 們 的 神 , 我 也 要 照 樣 行 。

那 时 就 要 谨 慎 , 不 可 在 他 们 除 灭 之 後 随 从 他 们 的 恶 俗 , 陷 入 网 罗 , 也 不 可 访 问 他 们 的 神 说 : 这 些 国 民 怎 样 事 奉 他 们 的 神 , 我 也 要 照 样 行 。

31 不 可 向 耶 和 華 ─ 你 的 神 這 樣 行 , 因 為 他 們 向 他 們 的 神 行 了 耶 和 華 所 憎 嫌 所 恨 惡 的 一 切 事 , 甚 至 將 自 己 的 兒 女 用 火 焚 燒 , 獻 與 他 們 的 神 。

你 不 可 向 耶 和 华 ─ 你 的 神 这 样 行 , 因 为 他 们 向 他 们 的 神 行 了 耶 和 华 所 憎 嫌 所 恨 恶 的 一 切 事 , 甚 至 将 自 己 的 儿 女 用 火 焚 烧 , 献 与 他 们 的 神 。

32 我 所 吩 咐 的 , 你 們 都 要 謹 守 遵 行 , 不 可 加 添 , 也 不 可 刪 減 。

凡 我 所 吩 咐 的 , 你 们 都 要 谨 守 遵 行 , 不 可 加 添 , 也 不 可 删 减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