凡 過 去 歸 那 些 被 數 之 人 的 , 每 人 要 按 聖 所 的 平 , 拿 銀 子 半 舍 客 勒 ; 這 半 舍 客 勒 是 奉 給 耶 和 華 的 禮 物 ( 一 舍 客 勒 是 二 十 季 拉 ) 。
This is what everyone who is numbered shall give: half a shekel according to the shekel of the sanctuary ( the shekel is twenty gerahs), half a shekel as a contribution to the Lor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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