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 所 掳 来 的 分 作 两 半 : 一 半 归 与 出 去 打 仗 的 精 兵 , 一 半 归 与 全 会 众 。
把 所 擄 來 的 分 作 兩 半 : 一 半 歸 與 出 去 打 仗 的 精 兵 , 一 半 歸 與 全 會 眾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