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這 裡 有 智 慧 : 凡 有 聰 明 的 , 可 以 算 計 獸 的 數 目 ; 因 為 這 是 人 的 數 目 , 他 的 數 目 是 六 百 六 十 六 。
هُنا الحاجَةُ إلَى الحِكْمَةِ: مَنْ لَدَيهِ الذَّكاءُ فَلْيَحسِبْ رَقَمَ الوَحشِ، لِأنَّ الرَّقَمَ يُمَثِّلُ اسْمَ إنسانٍ. وَرَقَمُهُ هُوَ سِتُّ مِئَةٍ وَسِتَّةٌ وَسِتُّون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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