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 穌 被 交 給 人 ,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; 復 活 , 是 為 叫 我 們 稱 義 ( 或 作 : 耶 穌 是 為 我 們 的 過 犯 交 付 了 , 是 為 我 們 稱 義 復 活 了 ) 。
who was delivered for our offenses and was raised again for our justification.